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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儿童与教育 (1)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左右。
━━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
━━发展特殊教育。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
━━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
━━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
3.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建立适应21世纪需要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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