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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儿童与环境 (1)
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提高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
━━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城市空气和水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
━━增加森林和绿地面积。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增加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90%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医疗康复状况。
━━基本达到每个地级市有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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