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教〔2009〕14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

与实践活动”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

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电教站(馆):

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关委函[2009]6号)“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 项目的精神,结合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课题“应用敏特网络学习平台,培养学生综合学习能力”广东省子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广东省选拔赛。选拔赛以学生自愿参加为原则,分为以地级市为单位的预赛和省级集中进行的初赛两个阶段。初赛阶段的优胜者将代表广东参加全国决赛。

此项活动由省电教馆主办敏特英语广东教育服务中心承办。所有初赛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广东省电化教育馆和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共同颁发的奖状(详情请见附件)。

请各市电教站(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附件:广东省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