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教〔2009〕46号

 

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
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电教站(馆):

     现将中国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教育性、公益性和自愿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附件:中国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