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教〔2009〕46号
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 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电教站(馆):
现将中国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教育性、公益性和自愿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附件:中国教育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