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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电函〔2010〕2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
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为促进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创新,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9]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将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不同奖项的省级获奖作品,并从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注重过程,重在参于;激励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人员范围
全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开办的普通高中班)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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