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批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粤教电〔2005〕10号

各市教育局:

  我省自1997年起设立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项目,至今已发展了实验校共345所(第一批134所,第二批211所,其中55所被确认为全国实验校)。几年来,各实验校在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和辐射作用。为了扩大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队伍和规模,增强实验校的示范和辐射力度,进一步加快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的步伐,推进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我省决定发展第三批200所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6年4月30日前由市级统一报送材料。
二、申报办法
  学校申报,县(区)、市教育局逐级推荐,省电教馆、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指导小组审议,省教育厅确认。
三、申报要求
  (一)各地教育局在对各申报学校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选择地推荐。珠三角地级市推荐10所以下,经济较发达地级市每市推荐8所以下,经济欠发达地级市每市推荐5所以下。
  (二)申报学校应首先是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有实验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学校在信息化环境建设中应建有校园网,宽带接入当地教育网,连接省基础教育专网;网络信息点基本上覆盖整个校园;要配置校园网各种应用软件,包括校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教学评价系统,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真正发挥作用;有独立的网络中心,有软件及教学资源制作中心、教学资源库、学生学籍管理数据库、电子图书馆;在“十一五”期间能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活动中创出特色,在当地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各学校在申报中,必须根据《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申报表》中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填好后,要在“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中加盖县(区)教育局和地级市教育局意见和印章,一式2份,省市各存一份。填写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教学环境建设、教学科研情况、学校办学特色、近三年获奖情况、今后三年工作规划等。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省电教馆学校电教科。

联系人:刘赛英、严峰奇
联系电话:020-84448206

附件:第三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